答:偽造、變造駕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。2011年4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決定,對偽造、變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力度。123號令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明確: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駕駛證的,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無論是自己偽造、變造駕駛證,還是使用偽造、變造的駕駛證,都要按照上述規(guī)定予以處罰。其中,偽造、變造駕駛證構成犯罪的,將按照偽造、變造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。